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是治疗皮肤病的常用药,由于它具有较强的抗炎和抗过敏作用,使用之后,可使许多皮肤病症状迅速得到改善,因此,此类药不仅已成为皮肤科医生的一大法宝,而且也深受广大患者的喜爱。有很多患者认为这是“万能药” ,一旦患了皮肤病,不管病因,随意使用,可以说,这类药物已经到了滥用的程度。药品的使用关键在于对症、合理、准确。在药店中常见的皮质激素类非处方外用药有泼尼松软膏、氢化可的松软膏、曲安奈德软膏、复方地塞米松乳膏,这些都可供患者选用,但是,使用之前药师一定要问明
患者的症状。
适应证下列皮肤病可考虑选用皮质激素类外用药,如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局限性银屑病、湿疹、肛周和外生殖器瘙痒、扁平苔藓、玫瑰糠疹和天疱疮等。皮质激素类外用药主要对于一些过敏性和瘙痒性皮肤病有较好的疗效。
使用方法在使用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时,药师和店员应该特别提醒患者注意以下问题:先将局部皮肤洗净,然后薄薄地涂一层药,再轻轻揉擦,用药不可过多,用药时间宜短,以免皮肤萎缩;注意局部皮肤是否有瘀斑、紫癜、萎缩、白或紫的斑纹,如有则应停药,改用其他药物;由于体表部位不同,药物对皮肤的渗透性也不同,相对而言,面部、头皮、阴囊、腋下、腹股沟等处的用药量应小一些;应该提醒患者涂药处的皮肤不要在日光下曝晒,否则会出现皮炎或色素沉着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患者在使用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时,药师除了帮助他们把握适当的适应证、以适当的方法使用之外,针对患者的不同情况,给予必要的特别指导也十分重要。
炎症反应是人体的一种防御功能,皮质激素类药物在抗炎的同时,往往也会减弱人体的防御功能,使局部抵抗力降低,反而有利于微生物的繁殖、播散。所以,一些感染性皮肤病,包括真菌感染(手足癣、体癣、花斑癣)、皮肤病毒感染 (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水痘)、细菌感染(脓疱疮、毛囊炎、疖肿、湿疹继发感染)等,都是忌用皮质激素类外用药的。
如果患者局部病变的面积大,即便属于本类药物的适应证,也不宜应用。因为病变的面积大,通过这个面积吸收到体内的药物量就会相应较多,这样发生全身不良反应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比如说造成全身水肿、高血压等,这是绝对不能忽视的问题。遇到这种情况,需要咨询医师或药师,采用其他方法治疗。
如果患者久用此类药品,药师一定要提醒患者不能突然停药。因为长期使用皮质激素类外用药的患者,可产生对药物的习惯依赖性或成瘾,加之肾上腺皮质的正常功能受到抑制,一旦突然停药便可因机体激素分泌量不足而导致病情加重。因此,长期用药的患者倘若需要停药,应逐步减少用药剂量,然后再停药。这样可以避免出现症状复发或进一步恶化现象。
伴有慢性疾病的患者应慎用此类药物,如高血压、糖尿病、心力衰竭、癫痫及精神病患者,用药前应告知医师或药师,在得到允许之后再用药。这些患者尤其要注意,不宜长期使用这类药物。
不良反应长期使用皮质激素类外用药危害极大,所以药师需要掌握以下可能会出现的不良反应,悉心讲解给患者:如果长期大量使用,在用药部位可引起程度不同的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皮肤潮红或产生瘀点、瘀斑、皮肤干燥、发黑或呈鱼鳞病样变化,以及出现脱发、多毛、激素性粉刺等。长期大面积使用后,激素可通过皮肤吸收,引起体内钙、磷排泄增加,从而导致骨质疏松等病症,严重者可产生自发性骨折。长期使用激素可诱发或加重感染,使感染病灶蔓延、恶化,诱发胃和十二指肠溃疡,导致溃疡出血、穿孔,诱发青光眼、白内障等。
皮质激素类外用药虽然对某些皮肤病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但其作用大都仅仅是治标不治本,并不能消除病因,而且也不是所有皮肤病都适合使用,更何况这类药物的不良反应较多,如果使用不当,不但可以抑制人体的免疫功能,而且还会加重病情。所以,皮质激素类外用药不能随意乱用,必须严格掌握其使用适应证。
